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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过一封久不联系的故人的电邮,开首即感谢“百度”感谢“谷歌”感谢因特奈特,因为,是它们让其找到了我。喜相逢之余,谁能没有一丝暗地的惊讶?普通如我,个人信息的可视化居然也到了一定程度?
信息经由网络的不胫而走,其益处我们早有体会,譬如有助于全人类分享共同世界,譬如开辟了信息互动局面变受众为集“受/授”于一身者,譬如为言论的多样化与自由化提供了相应平台,譬如促进政府公共权力信息资源的日渐相对透明化,……与此同时,我们的困扰也不见得少。诚如法学家理查德·A·波斯纳指出的那样,互联网上的自由信息很容易导致人们四个方面的焦虑:色情文化的匿名传播与蔓延;不加质量控制而致的信息误导,很容易出现虚假信息“劣币驱逐良币”地淹没真实信息;取消了中介的互联网信息助长了不负责任的言论的潜在损伤性;极端主义者盘踞网络从而使得反社会势力形成。本月2日,韩国影星崔真实死于网络谣传之“债主”说,无疑为“自由”信息传播的沉疴再度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悲惨例证。较之70余年前香消玉陨的阮玲玉,同样选择了自绝的崔真实显然面对更加可畏的人言——经由网络散布、渗透至全球而不仅限于一地、一国的蜚语。
如何净化媒介生态环境,缓解网络信息自由、公开之弊?未及施行的“实名制”是早就受到诟病抨击了。实际上,作为一种信息传播的渠道,互联网这一媒介自身仅仅是一种新的技术而已,网络文化的健康、民主与否,与整个社会政治、经济生态的健康、民主与否休戚与共,若不着眼于社会系统的改善,试图单纯进行民众媒介素养的提升恐怕不过徒劳尔。







